第一条 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济南特殊教育中心校园网是学校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育教学、教科研、学术交流、学校管理服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防火墙、教师办公电脑和微机室电脑等。
第四条 校园网系络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 微机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本微机室电脑,管理员在进行网络操作时,必须确保不会危及其它用户的数据。
第六条 所有接入互联网的微机必须使用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严禁用户私自更改IP地址。
第七条 微机在交付使用时预装的操作系统及常用软件可以满足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不得私自安装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其它软件。
第八条 校园网所有电脑(除教室电脑)必须安装网络中心推荐的杀毒软件,如用户需要安装其它杀毒软件,必须保证能及时更新病毒库。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九条 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聊天、赌博、玩游戏,禁止使用BT、电骡等P2P下载工具,禁止浏览不健康的网站,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网站。
第十条 校园网内所有微机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第十二条 严禁任何外部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部门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四条 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部门领导审核,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经网络中心进一步审核,同意后,由网络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十五条 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六条 校园网络安全工作由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工作由安全小组成员负责。
第十七条 用户在使用电脑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电,如因上课或其它工作,一小时之内不会使用电脑,请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第十八条 用户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学校对其电脑的IP地址进行封锁,严重者将收回电脑,取消其使用权。
第十九条 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由网络中心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学校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自学校作为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济南特殊教育中心
2006年10月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 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网络安全员推荐评选方案
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微机操作水平,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让校园网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学校拟成立网络安全小组,成员从微机操作水平较高的教师中选出,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服务。
以下为网络安全员推荐评选方案。
一、主要工作
1、负责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对本教研组或本部门微机用户进行培训和指导。
2、依据《校园网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对本部门微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本部门网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本部门的动态新闻发布到学校网站。
4、负责协助网络中心进行病毒检查及清理工作,保证校园网高效正常运行。
二、标准
1、有一定的微机操作水平,有兴趣学习新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和网络知识。
2、责任心强,能及时热心为教师解决各种问题。
3、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行政后勤根据本部门微机数量推荐。
三、培训
具体培训工作由信息技术组负责,每学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网络安全员集中培训,信息技术组教研组长负责考勤,考勤分计入月考核。
注:微机教室负责人负责微机教室维护管理工作,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网络中心
200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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